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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协议书范本

上海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协议书范本

本合同协议书范本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内容: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供应、软件系统开发、网络集成、系统测试与调试等。
1.3 项目地点:上海市
1.4 项目周期:自日起至日止。

第二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2.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完整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解决方案。
2.2 具体服务内容:
(1)系统设计与规划:根据甲方业务需求,制定详细的系统集成方案。
(2)硬件与软件采购:按方案要求采购相关设备及软件,并确保其兼容性。
(3)系统安装与调试:负责硬件安装、软件部署、网络配置及系统联调。
(4)培训与技术支持: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及后期技术支持。
(5)验收与交付:项目完成后,组织甲方进行系统验收,并交付相关文档。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3.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3.2 支付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进度款:项目完成阶段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验收款:系统通过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质保金: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必要的项目需求及业务资料。
(2)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施工及系统调试。
(3)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完成系统集成服务。
(2)保证系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
(3)提供系统运维支持及质保服务。

第五条 项目验收

5.1 验收标准:以合同附件中的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为依据。
5.2 验收程序:乙方完成系统部署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5.3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乙方应在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2 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年内仍然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乙方未按期完成项目,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7.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违约金。
7.3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质保与售后服务

8.1 质保期: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8.2 质保内容:乙方免费修复系统硬件及软件故障,提供技术咨询。
8.3 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运维服务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

  1. 项目需求说明书
  2. 技术方案与验收标准
  3. 设备与软件清单

更新时间:2025-11-28 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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